規定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築夢深耕獎助計畫
目的: 為提升築夢生之自主力、國際力、專業力、就業力及身心力等,提供在學獎助金協助,以提升其學習動機、獲得專業知能及與成效。
- 築夢深耕獎助適用對象:申請時具有效學籍之本國在學生。
- 各方案:
單位 |
項目 |
獎勵金說明 |
申請與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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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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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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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 |
1. 自主學習獎勵金:為鼓勵自主學習計畫意願及提升品質,參與本校自主學習計畫,通過申請且完成課程者,繳交成果報告後,由教務處組成評選小組評選擇優發放自主學習 獎勵金,最多5名,每位發獎勵金2,000元。 2. 核發金額:每位發獎勵金2,000元。 |
申請方式:申請通過自主學習計畫,並如期繳交資料者將自動進入評選,不需另外申請。 113學年第1學期 |
自主力 |
教學組 顏素娟組長 陳麗如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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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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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合各學系專業課程因課程分組或專業訓練需求,由具備專業能力及領導力之學生於課後協助外考生或專業能力不足學生精進能力,提供獎勵金。 2.每堂課程由教師向課程所屬單位遞交申請計畫,由課程所屬單位推選人員後,在公告期間內統一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3. 受獎勵學生於指定時間內繳交輔導紀錄表及服務心得紀錄時數紀錄,經認證即可獲獎勵金。學期間服務時數採階段累計,累計達15小時,可得新臺幣3,000元獎勵金;學期內服務時數累計60小時,得獎勵新臺幣12,000元為上限,未達成下一階段時,超出時數不予採計。 4. 本獎勵金服務性質與教學助理辦理內容相近,學期間具教學助理身分資格學生不得申請;已申請有教學助理協助之課程亦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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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授課教師向系上提出申請,並由各學系推選人員。 113學年第1學期 113學年第2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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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力 |
教資中心
黃昭莉專案經理 張舒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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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傑出表現獎勵金 |
1. 申請資格:參與校內外表演、製作,擔任重要職務(主角、主奏、製作、編劇、設計、技術)等之優秀學生。 2. 申請方式及獎勵:由系上推薦3-4人,檢附推薦函與作品相關資料,3年內作品皆可送審,同一作品獲獎後,不得再重複申請。3. 審查:經審評選後,每名頒發獎勵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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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同學備齊資料,先送至各學系,並經系上推薦3-4人至教學資源中心進入審查程序。113年度上半年收件期間:113/4/25至113/5/12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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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力 |
教資中心
黃昭莉專案經理 張舒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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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藝生獎勵金 |
參與文化部文資局、傳統藝術中心等相關計畫獲選之習藝生,每人限獎勵一次,10,000元。 |
申請方式:由同學自行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上半年 下半年 |
就業力 |
教資中心
黃昭莉專案經理 張舒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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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獎勵 |
考取教育學程者,完成2/3學分以上者,得申請一次性獎勵10,000元。 |
申請方式:由同學自行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上半年 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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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力 |
教資中心
黃昭莉專案經理 張舒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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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獲獎獎勵金 |
校外獲獎獎勵金,依獲獎獎項分級,檢附個人參與舉辦競賽單位之獲獎證明,頒發每名2,000至10,000元獎勵金(如下表),當年度同一場比賽之獲獎獎項,獎勵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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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同學自行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上半年 下半年 |
專業力 |
教資中心 黃昭莉專案經理 張舒婷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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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
國際交流方案 |
1. 補助範圍:在校學生參與海外暑期課程、海外短期課程、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參訪及國際競賽、國際志工服務或其他國際交流相關活動。
2.補助內容:
(2)學生國際交流獎助金:請依研發處公告受理間,經由所屬學系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者,依交流活動國家地區:
(3)若同時申請本校專案計畫補助國際交流活動實施要點補助、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或學海惜珠計畫及其他同性質之出國相關獎助學金及補助,則得酌減獎助經費。 |
機票獎助金 (1)交流活動一個月之前,經由所屬學系提出書面申請。 1.第一次於每年6月,審理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15日舉辦之活動。 2.視當年度經費額度,得於10月召開第二次審查會,審查當年度6月1日至12月15日舉辦之活動。 (3)獲補助之申請者應於活動結束後三十日內繳交出國成果報告,並由申請學系或單位向主計室檢據核銷。 學生國際交流獎助金 (1)113年5月受理當年度113年1月1日至12月15日之交流活動獎助金之第一次申請。 1.申請時,若所申請之國際交流活動已完成者,請提交成果報告及學習成果記錄。 (3)每位學生每一年度以申請一件為限。補助項目及額度視當年度經費狀況決定之。 |
國際力 |
國際交流組 李佩穎組長 黃阡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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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課程學習及檢定方案獎助學金 |
1. 鼓勵語言學習:為鼓勵學生具備多元語言能力,提供語言學習補助,以提升國際能力,參與校外語言課程,提供單據核實補助最高上限5,000元,每年至多補助2次,當年報名進一階之課程,則額外獎助2,000元。申請需檢附課程繳費證明(限當年度收據)、學習成果紀錄及結業證書/上課出席證明。
2. 外國語言檢定方案:參與語文能力檢定(認證)者通過者,每名核發3,000元-5,000元,申請需檢附報名費繳費證明(限當年度收據)及語文檢定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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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同學自行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每年3月及10月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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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力 |
國際交流組 李佩穎組長 黃阡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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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證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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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各職類專業證照考試,取得專業證照,藉以提升專業技術能力及就業競爭力。 2. 補助項目: (2)專業證照獎勵金:依各單位定義之專業證照,提供證照獎勵金,每張證照申請獎勵1次為限。 3. 獎助方式及額度依本校證照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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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同學自行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可隨時提出申請。 |
就業力 |
產學合作組 呂玫慧專員 鄭宜旻職務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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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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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部優秀 學生獎學金 |
1. 學生素質,鼓勵在學學生努力向上,特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生除外。 2.申請資格: 3. 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每班學業成績最優秀前3名者(不能更改),頒發獎學金如下: 凡獲得本項獎學金之同學,同一學期可重複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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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於每學期初由學務處依教務處提供之各班成績取前三名並彙整造冊,陳請校長核准後頒發。 申請方式:符合條件將自動頒發,同學無需申請。 |
專業力 |
課外活動組 游瑋鈴組長 范玲美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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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進步 獎勵金 |
1. 為鼓勵學生積極改善自我學習態度,並培養良好規律讀書習慣,進而提升學業成就表現,使其能順利完成學業。 2.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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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輔導獎勵申請下載。 B. 本項獎勵金學生無須申請,每學期逕依教務處結算之學期學業成績核發。 |
專業力 |
課外活動組游瑋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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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助學金 |
1. 補助對象:家庭突然遭到變故【含學生本人或父母遭遇天災、意外事件或家庭變故、學生本人或父母死亡、學生本人或父母罹患重大傷病(須領有有效期限內之重大傷病卡)、其他重大災變等】,急需生活相關費用,經老師通報協助申請者。 2. 救助標準及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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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學生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校學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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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力 |
課外活動組游瑋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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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助學金 |
1. 為鼓勵學生定期返鄉與家庭維持良好關係。 2. 補助對象:以經濟不利學生為優先對象,優先補助偏遠(參考中央規定)及離島地區學生交通助學金。 3. 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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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每學期開學兩週內提出申請,每學期限申請1次,獎勵金額度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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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力 |
課外活動組游瑋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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