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教深耕-提升高教公共性-健康及法治觀念建置-「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性別平等教育專題」
113年高教深耕-提升高教公共性-健康及法治觀念建置-「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
「性別平等教育專題」
主辦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活動時間 | 113年10月1日18時至19時30分(二) 113年10月11日13時至15時00分(五) 113年10月15日18時至19時30分(二) 113年10月29日18時至19時30分(二) 113年10月30日13時30分至15時(三) |
活動地點 | 內湖校區嘯雲樓4樓大視聽教室 內湖校區學生餐廳 木柵校區通識中心 木柵校區P207視聽教室 |
參與人次 | 場次一:64人 場次二:18人 場次三:180人 場次四:213人 場次五:95人 |
活動目的
本處辦理113年高教深耕計畫完善高教公共性「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計畫,規劃辦理五場性平相關法律講座,以期增進學生性平相關知能,學習互相尊重與保護自己之性自主權。
活動內容
為提升校內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知能,學務處聘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人才資料庫專家」林麗燕講師,針對學校不同部級,依其不同年齡層設計講題,讓學生易聽易懂。
國小部講題為: 認識校園性別事件;國高中部講題為:這不是愛是犯罪-數位性別暴力;學院部講題:追囚—校園中的愛恨情仇。
活動成效
此次性平講座,講師以活潑生動的互動方式與學生有良好的交流,學生會後之回饋有:
「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不要隨便讓陌生人觸碰到。要碰到別人之前,要知道他人的身體界線 。未滿十四歲不可有親密行為,若有人及時發現請通報學校老師。」、
「遇到別人碰觸,感覺到不舒服,亦或感覺被侵犯,都可以跟任何一位老師反應。」、
「尊重大家的身體,同時保護自己的身體。」、
「十八歲以前不要進行性行為。」等等。由此可證,學生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知能已有所提升。
符合SDGS項度
本活動符合SDGs項目五-性別平等。
活動照片
圖一:有關完善高教公共性「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性別平等教育專題,於五場次每場兩張,共製作十張宣傳海報。圖以「場次一」為例。
圖二:「場次一 認識校園性別事件」:國小部。113年10月1日,舉辦於內湖校區嘯雲樓4樓大視聽教室。學生們都很踴躍地回應講師的問題。
圖三:「場次二 追囚-校園中的愛恨情仇」:學院部。113年10月11日,舉辦於木柵校區,與通識中心課程相結合。
圖四:「場次三 這不是愛是犯罪-數位性別暴力」:國中部。113年10月15日舉辦於內湖校區學生餐廳。學生各個專注聽講,踴躍發問。
圖五:(10/15)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六:(10/15)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七:(10/15)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八:(10/15)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九:(10/29) 「場次四 這不是愛是犯罪-數位性別暴力」:內湖校區高中部。113年10月29日舉辦於內湖校區學生餐廳。學生各個專注聽講,踴躍發問。
圖十:(10/29) 「場次四 這不是愛是犯罪-數位性別暴力」:內湖校區高中部。113年10月29日舉辦於內湖校區學生餐廳。學生各個專注聽講,踴躍發問。
圖十一:(10/30) 「場次五 這不是愛是犯罪-數位性別暴力」:內湖校區高中部。113年10月30日舉辦於木柵校區P207視聽教室。學生各個專注聽講,踴躍發問。
圖十二: (10/29)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十三:(10/29)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十四:(10/29)學生踴躍發言,獲講師提供之獎品以茲鼓勵。
圖十五:頒發感謝狀予林麗燕講師。
圖十六:林麗燕講師感謝狀。
活動紀錄人:游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