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華測會)檢送新版「華語文能力測驗海外代理要點」
一、依據華測會109年9月23日華測字第1092000123號函辦理。
二、為推展華語文能力測驗並維繫測驗公平性,特訂定旨揭要
點,以作為海外代理之準繩。華測會近期修訂並開放設有海
外辦公室之大專校院代理華語文能力測驗,惟須申請辦理電
腦測驗為主,相關條件應符合「華語文能力測驗海外電腦試
場評核表」之各項要求。
三、詳細辦法請參考附件,意者請洽華測會考試推廣組彭方彥專
員:(02)7749-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