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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教學創新獎勵」開始徵件

主旨:有關本校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計畫收件,轉知學院部專、兼任教師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4月14日戲曲教字第1105001376號函公告之「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要點(如附件一)」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類別說明如下:

    (一)創新教學方式類:

        1、能運用創新的教學方式,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成效。

        2、能設計出富創意的課程內容,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3、能整合理論與實務,解決各類教學問題。

        4、其他具創新特色的教學方式。

    (二)創新教材類:說明如下

        1、能設計出富創意的教材或教具,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與動力。

        2、教材與教具能實際運用於本校課程中,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3、教具係指專為搭配課程教學活動所研發、設計或本身可自成

        4、課程活動之實體器材,需檢附教具使用說明書。

三、計畫通過之教師,獎勵為獎勵金兩萬元以及獎狀一紙,鼓勵本校學院部專、兼任教師提出申請。

四、請於即日起至111年1月14日(下午五點)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二)」與「計劃書(如附件三)」紙本交換至內湖校區教資中心承辦人林世連,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lin78301@gm.tcpa.edu.tw辦理,資料繳交不全者本中心將退件處理。

五、若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林世連,內湖分機1231,木柵分機2821。

 

附件一:「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要點」

附件二:申請表(點擊下載)

附件三:計劃書(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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