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辦理單位 |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
| 計畫期程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民國114年9月8日(一)至12月12日(五)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民國115年2月23日(一)至6月26日(五) |
| 獲獎勵 學生人數及 性別比例統計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生理男:3人,生理女:10人,共計:13人。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生理男:1人,生理女:5人,共計:6人。 |
辦理目的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築夢深耕獎助計畫」自民國112年起推行,以「自主力」、「國際力」、「專業力」、「就業力」及「身心力」五大面向,提供本校學院部學生各項獎勵、獎助與補助。
其中,分類於「專業力」項下之「專業領導力」獎勵金以配合專業課程需求為發想設立,有需求的授課教師向課程單位進行申請,經課程單位推薦後,由具備優秀專業能力及領導力之學生於課餘時間協助專業能力不足的同學精進能力,並提供獎勵金。
此辦法於獎勵優秀學生同時,亦能達到提供部分課餘輔導協助之作用,達到雙贏的目的。
辦理內容
本項獎勵金採「服務時數累計獎勵金」辦法辦理,獲獎勵金資格的同學需於學期間指定期間內的課餘時段針對申請教師所授課程中需要的同學進行輔導協助,每完成15小時服務,可獲得3,000元獎勵金,每一期最高可得12,000元獎勵金;即完成15小時服務,得3,000元獎勵金;完成30小時服務,得6,000元獎勵金,依此類推,最高可完成60小時服務,得12,000元獎勵金。
獲獎勵同學需於服務期間填寫「課程輔導紀錄表」紀錄服務時間與內容,達成指定時數後需填寫「服務心得紀錄表」,完成後兩份文件一同繳交至教學資源中心,經核查無誤即撥發對應時數獎勵金。
由於本項獎勵金性質與「教學助理」計畫略為相似,依規定申請有教學助理課程或已於學期間擔任教學助理同學不能另申請此項獎勵金;此一規範有利於分配資源公平性,能有效益助更多有的課程,但也因此二項計畫性質有部分雷同,故有需求之課程教師多會以服務性質更為全面的「教學助理」計畫做為申請時的優先首選,具備「課程小幫手」特性的本項計畫則多為第二考量。
也因此,本學年度第一、第二學期雖然各自擬頒發14位,共計28位獎勵金名額,於實際推動時所收申請皆未達預期,每一學期所收申請與通過情形如下:
辦理成效
符合SDGS項度
SDGs優質教育:本獎勵計畫推動具專業能力學生於專業課程提供課程輔導,促進本校課程品質提升,以達優質教育之目的。
SDGs12 責任消費與生產:本計畫所收件之資料,除必要之文件外皆以電子檔收件,減少紙張使用,推行無紙化環保愛地球。
紀錄照片
圖一說明:
圖二說明:
圖三說明:
圖四說明:
活動紀錄人:張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