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勵說明:
配合各學系專業課程因課程分組或專業訓練需求,由具備專業能力及領導力之學生於課後協助外考生或專業能力不足學生精進能力,提供獎勵金。
申請方式:
1、申請期間為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起,至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
2、由課程授課教師向課程所屬單位遞交申請表(見附件),並由課程所屬單位統一推選人員,於公告期間內向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3、申請案經教學資源中心複查資格後即通過生效。
4、因本獎勵金服務性質與教學助理、教學種子計畫辦理內容相近,學期間具教學助理及教學種子身分資格學生不得申請;已申請有教學助理協助之課程亦不得申請。
5、每學期每位教師申請課程數量以一門為原則。
獎勵名額:
依年度經費進行考量,114學年第二學期預計由各學系及通識中心各推選2名,共計14名,得因特殊情況調整名額。
獎勵辦法:
1、學期間服務時數累計達15小時,可得新臺幣3,000元獎勵金;學期內獎勵額度以新臺幣12,000元為上限。
2、未達15小時服務時數不予採計。
3、受獎勵學生於114學年第二學期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6月26日(星期五)間進行輔導服務,並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完成服務心得紀錄表線上填報及課程輔導紀錄表紙本繳交,經教學資源中心完成時數認證後可獲得獎勵金。
聯絡人:
教學資源中心專案助理張舒婷,分機: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