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高教深耕-提升高教公共性-推動學生公民基本素養-「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

提升高教公共性-推動學生公民基本素養-「提升法治思辨能力」法律講座

 

辦理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活動日期  112年4月14日至112年6月28日
活動時間  每周五10:10至12:30,共計8場
活動地點  本校木柵校區藝教樓P207教室
參與人次  8場次合計參與120人次

 

活動內容

針對本校學生未來於職場上,可能遭遇之「網路詐騙」、「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法」、「個資保護法與買賣契約防詐欺」、「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生活法律知識與實踐」、「勞基法基本法律概念」、「求職陷阱防治」、「公平交易法」等8大主題,以實體案例結合相關法規進行講述,摒棄以往僅以法條說明之刻板教學方式,激發濃厚學習興趣,增加個人法治思辨能力。本計畫預計辦理8場次講座,邀請專業律師透過「網路詐騙」、「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法」、「個資保護法與買賣契約防詐欺」、「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生活法律知識與實踐」、「勞基法基本法律概念」、「求職陷阱防治」、「公平交易法」等不同議題之法律講座(藉由實際案例及條文說明),給予學生基本法律常識。

 

活動成效

講師深入淺出的講解,配合實際案例說明,跳脫枯燥的法律條文,幫助與會學員可以了解各個主題相關的法律常識,並預防事件如果發生在自身時,可以選擇合宜的方式應對。
學員於每次課後分享學習心得摘要:

  1. 課程安排充實,跟目前生活會碰到的議題息息相關,期待能聽到「避免發生這些糾紛的先備知識」。
  2. 吸收更多知識。
  3. 我學到七天鑑賞可退貨的知識與公車上下車安全上跟誰對誰錯的問題
  4. 在網路要小心謹慎 也不是所有東西都能7天內退換
  5. 了解到許多的詐騙手法,讓自己不要一時好奇與卸下心防,就被騙,還有退換貨的法律規定,原來是有範圍限定的。
  6. 著作權的使用範圍,很有趣,平常自己幹的事原來都在違法邊緣ww
  7. 個資與肖像的區別,原來帳號被盜並不算個資問題,然後還有一些什麼刑事,民事,行政這幾個區分,聽的有點暈,不過律師講的還蠻有趣的,不會像以前公民課一樣聽的頭痛。
  8. 原來消保法居然還有不適用的地方,個人買賣什麼的,這種時候被詐騙也不能找警察不,居然是屬於民事
  9. 今天釐清容易碰到的交易問題,糾紛的分類,以及因應的解決方法,因為自己不太退換貨與要求賠償等等,所以今日算是以專業的角度了解日常交易權益。
  10. 危險情人干涉到的分級和刑責有很多 交通事故就算對方讓你走也要報警處理待到結束 不然可能會以肇逃起訴…。

本講座提供生活相關可應用的法律原則,提醒同學注意自身權益,遇到事件不要驚慌,可以依法掌握自身的權益來保護自己。且因講師授課內容多配合且貼近同學們生活的需求,也讓課程的效益更多深入聽講人的需要中。

 

活動照片

第一位為彭敘明律師

圖一:本講座講師有兩位,第一位為彭敘明律師,主講五場次

 

圖二:課程剪影

圖二:講師生動活潑的講解,消除學員對於法律議題硬梆梆的刻板印象;深入淺出的舉證實例讓學生掌握生活法律知識,以及將來可能的應用

 

圖三:於每次課程後辦理有獎徵答,提升同學上課的專注力

圖三: 於每次課程後辦理有獎徵答,提升同學上課的專注力,同時也複習課程的內容。

 

圖四:彭敘明律師課後與同學合影

圖四:彭敘明律師課後與同學合影。


圖五:第二位講師張祐齊律師講解勞基法基本法律概念

圖五:第二位講師張祐齊律師講解勞基法基本法律概念。

 

圖七:張祐齊律師於課程後與有獎徵答同學合影

圖七:張祐齊律師於課程後與有獎徵答同學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