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有關本校111學年第2學期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計畫收件辦理,轉知本校學院部專、兼任教師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戲曲教字第1115004462號函公告之「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要點(附件一)」辦理。
二、獎勵類別:
(一)創新教學方式類:說明如下
1、能運用創新的教學方式,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成效。
2、能設計出富創意的課程內容,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3、能整合理論與實務,解決各類教學問題。
4、其他具創新特色的教學方式。
(二)創新教材類:說明如下
1、能設計出富創意的教材或教具,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與動力。
2、教材與教具能實際運用於本校課程中,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3、教具係指專為搭配課程教學活動所研發、設計或本身可自成課程活動之實體器材,需檢附教具使用說明書。
三、依據獎勵要點第四條第一階段第二點,111學年度第2學期之「教師教學創新獎勵」申請截止日為112年1月13日截止。
四、創新教學成果報告通過審查者,將頒發獎狀一紙與獎勵金兩萬元。並從中擇一名特優者,再頒發特優獎勵金一萬元。
五、請於收件截止日112年1月13日之前,將「申請表(附件二)」與「計劃書(附件三)」紙本核章後交換至內湖校區教資中心承辦人林世連收,電子檔寄至信箱lin78301@gm.tcpa.edu.tw辦理。若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林世連老師,內湖分機1231;木柵分機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