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建構以學生為本位之學習導向,創造多元、彈性、跨領域、全人學習環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之能力,鼓勵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課程,由學生依據各學系課程標準和個人學習目標,提出自主學習計畫書,邀請相關領域教師擔任指導教師,並由指導教師進行計畫書初審通過後,送教務處複審得以實施。本課程實施方式具體措施如下:
本課程指導教師之指導時數由開課單位依實記錄,1學分至多核發4小時指導費,指導費依內聘講座鐘點費規定辦理。每位教師指導自主學習課程總時數每學期不得超過20小時,且時數不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
本校110學年度有34名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課程,例如有戲曲音樂系學生想探究臺灣南管交加戲劇音樂,在自主學習課程老師的指導下,研讀了許多有聲資料並順利加入南管新錦珠家家戲劇團,擔任該團的南鼓手及鑼鈔手;或有學生欲提升打擊樂器之技巧,積極自主鍛練自身手腕與肌肉耐力,並在老師指導下確實掌握樂器打奏技能。劇場藝術系則有學生藉由自主學習課程加強資訊科技能力,並於課程結束後順利考取AI證照;而歌仔戲學系有學生為培養撰寫劇本之專業能力,在欣賞多方作品以及不斷與老師反覆討論下,成功地編出「降龍轉世」之劇本。
綜上,在指導老師協助下,110學年度之申請學生皆順利完成自主學習課程並取得學分,而其成績與學分均登記於歷年成績表之當學年度內。
學生在劇團擔任南⿎與鑼鈔⼿
學生認真學習資訊課程
學生與指導老師討論劇本
學生練習打擊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