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落實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自主學習課程

自主學習課程


 

       

本校為建構以學生為本位之學習導向,創造多元、彈性、跨領域、全人學習環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之能力,鼓勵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課程,由學生依據各學系課程標準和個人學習目標,提出自主學習計畫書,邀請相關領域教師擔任指導教師,並由指導教師進行計畫書初審通過後,送教務處複審得以實施。本課程實施方式具體措施如下:

  • 申請時間:每年5月及12月底前向指導老師提出下一學期申請計畫書。
  • 執行期間: 視學生所提學習計畫所需時間辦理,並於期末(或寒暑假結束1個月內) 繳交成果報告。
  • 學生自主學習課程設計與評量原則:
  1. 課程設計以學生為中心,強化學生主動學習。
  2. 指導老師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負責指導及評量學生之學習目標、學習方法、內容,以及活動執行成效等事宜。
  3. 學分之計算,以學生實際投入1小時計1個學習點,以累積18個學習點為1學分之標準核計,學生申請選修自主學習課程以兩次為限。
  4. 學生完成自主學習計畫後,應提交成果報告,經指導教師評分後送教務處,其成績與學分均登記於歷年成績表之當學年度內(含暑期)。

本課程指導教師之指導時數由開課單位依實記錄,1學分至多核發4小時指導費,指導費依內聘講座鐘點費規定辦理。每位教師指導自主學習課程總時數每學期不得超過20小時,且時數不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

 

本校109學年度有9位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課程,例如有些戲曲音樂系學生想學習電腦編劇技術,在課程中體驗編曲軟體之運用與實作,有些則希望能鑽研某專業領域或理論(如客家戲、歌仔戲等)、提升自己在某項樂器或傳統戲曲方面之演奏能力,甚至有學生因此考取理想的研究所;劇場藝術系學生希望透過劇場表演之欣賞,優化自我對表演藝術之了解,增進本身對劇場藝術之鑑賞力;有些學生則對技術面較感興趣,透過實際舞台道具的製作、設計及修補,精進自己舞台設計之能力,並從中學習與人溝通及協調之人際知能,以協力完成舞台設計之任務。

綜上,在指導老師協助下,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皆順利完成自主學習課程並順利取得學分,而其成績與學分均登記於歷年成績表之當學年度內。

 在本校不斷積極推動及鼓勵下,110學年度第1學期已有19人提出申請,顯示本校學生對自主學習之熱忱有大幅之提升。111年度本校將持續檢視自主學習相關辦法,並配合各學系課程標準修訂方向,鼓勵學生合作提出自主學習計畫,推動自主學習理念,期許學生在校園中能創造自主學習氛圍,培養其自主學習、跨域探索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