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 [教育部]對外華語要點修正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070203440C號函公告
主旨:「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第7
點、第9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以臺教文
(六)字第107020344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
本,請查照。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暨「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
點」第2點、第7點、第9點修正規定各1份。
1080000217-對外華語要點修正.pdf
1080000217-對外華語要點修正(附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