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因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無法取得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書,影響109學年秋季班越南及印尼籍新生申辦來臺就學簽證事
一、依據外交部109年7月24日外授領二字第1095314223號函副本辦理。
二、越南及印尼政府因實施防疫政策,當地無法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簡稱「華測」),又華測證書為該等國家學生申辦來臺就學簽證必要文件之一,影響109學年秋季班入學新生申請來臺簽證。經與外交部研議,該部原則同意109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之越南及印尼學生於申辦來臺就學簽證時,得暫免繳華測證書,惟須切結俟入境後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取得A2以上華測證書,備齊規定文件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改辦居留簽證;屆時如未取得A2以上證書,由就讀學校依規定予以退學並須離境。
三、請招收有上述情形學生之學校於入學前以書面通知學生,確認學生明瞭前述規定內容,並於入學後造冊追蹤,於109學年第2學期註冊入學時,查核學生繳交之A2以上華測證書影本。如查有學生尚未取得上開證明文件,學校應依規定予以退學,並於「全國大專校院境外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通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
四、請學校確實執行上述管控追蹤機制,落實查核、輔導及通報之責。屆時如有學生入學後因未取得A2以上華測證書改辦居留簽證,致逾期滯留國內,而就讀學校未確實查核及通報,經查證屬實,將列記招生缺失並提報扣減私校獎補助款及招收僑外生名額。
五、教育部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目前開放越南籍新生入境,尚未開放印尼籍新生,有關開放109學年外籍新生入境來臺就學之國別,仍應依教育部公告辦理。